根据国际民航组织(ICAO)的规定,坐飞机携带液体有以下限制:
1. 一次携带的液体总量不能超过100毫升(3.4盎司)。
2. 容器必须放在一个透明的、可封闭的塑料袋中。
3. 每人只能携带一个这样的塑料袋,容量不超过1升(1夸脱)。
4. 塑料袋必须可以完全封闭,容器和袋子的尺寸不能超过20厘米×20厘米(7.8英寸×7.8英寸)。
这个规定适用于所有液体物品,包括水、饮料、奶制品、香水、化妆品、牙膏、凝胶、液体药品等。如果超过上述规定的限制,这些液体物品将不被允许通过安检。
然而,有一些例外情况可以携带超过100毫升的液体:
1. 婴儿食品和配方奶粉:乘客可以携带婴儿食品和配方奶粉超过100毫升的限制,但需要证明其必需,并可能需要进行安检检查。
2. 对于需要特殊医疗护理的乘客,如糖尿病患者或需要规定用药的人,可以携带超过100毫升的液体,但需要携带医生开具的证明或处方。
需要注意的是,每个国家都可能有不同的规定和限制。一些国家对携带液体的限制可能更加严格,所以在旅行前最好了解并遵守所在国家的规定。
总之,一般大部分乘客在携带液体时需要遵守上述规定,一次最多携带100毫升的液体,放在一个可封闭的塑料袋中,容量不超过1升。如果需要携带超过100毫升的液体,应提前准备好相关证明文件以便安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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